新北市105行動學習學校三蘆淡八區第一次月例會議程
日期:105年3月16日下午1:30
夥伴學校:碧華國小、米倉國小、長坑國小、三芝國中、明志國中、三民高中
地點:碧華國小三樓電腦教室(三)
活動照片:
議程:
一、 主席致詞
二、 教育局承辦長官致詞
- 此次月例會直接以實施計畫中的文號來請公假排代即可。文號:新北教研字第1050304775 號。
「新北市105年度行動學習學校發展實施計畫」重點工作說明:計畫執行期間,專案成員及承辦活動之工作人員,
請所屬學校惠予公假登記、課務派代參加,每所學校以 4名代表為限,超出名額者,請公假登記、課務自理參加。出席人員依本文字號及佐證資料(如專案網站公告、 或電子郵件通知、或傳真公文等 )完成請假手續。 - 教育局已發正式公假排代公文至各校:
- 近期會整理軟、硬體解決平板電腦無線投影的問題,提供大家參考。
- 期末成果發表再評各校積分。
- 可折壘式虛擬眼鏡:
- 360度環繞照相機:
三、 議題討論:
- 討論第二、三、四次月例會會議時間、地點。
- 第二場於五月份,在米倉國小舉行。(米倉國小榮獲教育部104年度『資訊科技融入教學創新應用團隊」優勝團隊,分享經驗)
- 第三場於九月份,在三芝國中舉行。
- 第四場於十月底,在明志國中舉行。
- 月例會可結合學校的行動學習工作會議進行。
- 本分區行動學習研習如何進行?
- 須安排四場本區的研習,分由各校進行,對象是三蘆淡八區的老師。
- 可於上午安排月例會,下午安排研習。
- 亦可安排一整天的研習活動。
- 經費核銷:
- 月例會經費由各校支出。
- 內外聘教師、助教費 4 項可互相流用。
- 碧華國小送來的中心學校的經費概算表,為使教育局會計室能順利審核通過,已將原編列教材費改為資料印刷費。
- 中心學校的經費可彈性應用,可支應各校承辦三蘆淡八區行動學習研習的講師、資料印刷費及膳食、茶水費,其餘經費由中心學校自行運用。
- 研習經費可由各校原行動學習經費支出,亦可由中心學校支出,若須由中心學校支出的學校,請開立經費概算表送至中心學校(碧華國小),再由碧華國小匯款至各校。
四、問題討論與經驗分享:
- 碧華國小:
- 台北市立大學盧東華教授建言:行動學習核心小組成員,每個學年段至少 2 人,可以互相討論學習,否則很容易就散了。所有指導學生進行行動學習的老師,一定要先熟悉行動載具及其應用,因此每一個指導老師皆應配發一台。
- 教育局配發給學校的平板電腦數量太少,發給行動學習的指導老師們後,所剩數量學生無法達到一人一機,部份課程無法進行。
- 張原禎老師:
- 此次平板電腦招標,比原先估計的數量少了 150 台,故無法滿足每個學校的需求。
- 部份學校平板電腦僅配發到 15 台,教研中心將原庫存的平板電腦各再移撥 15 台平板電腦給這些學校。(此庫存的平板電腦為教育局上回招標,未配發出去的,目前已過保。)
- 明志國中:
- 小學六年級就快畢業了,若無法一人一機,就讓他們先二人一機用用看。
- 米倉國小榮獲教育部104年度『資訊科技融入教學創新應用團隊」優勝團隊,這方面應該很有經驗。
- 米倉國小:
- 對於無意願推動行動學習的老師,不要發平板電腦給他們。本校僅有14班,曾購買平板電腦發給全校老師一人一機,結果有的老師當天就退還,有的老師直接收在抽屜,沒再拿出來用。這些老師大多覺得應用平板電腦在教學上是有很大難度的,若勉強這些老師來參加平板電腦相關應用研習,學習意願也很低。因此,行動學習相關的研習要給有意願的老師參加,無此意願者,不必強求。有意願推動行動學習者,才配發平板電腦。
- 學生是不是得一人一機,要看課程怎麼安排,二人一機,甚至五、六人一機,他們全都應用過。
- 低年級學生,為了保護眼精,不建議一人一機使用,本校曾在低年級班上進行行動學習,二人一機,輪流拍照,大家玩得很開心。
- 推動行動學習要有好的資訊團隊。本校資訊組長,本身也帶班,資訊能力強又熱心,常常把應用平板電腦在教學上的應用心得與全校老師分享,因此我們也跟著受益。
- 張原禎老師:
- 教育部105年度「資訊科技融入教學創新應用團隊」選拔活動已經開始。今年起步比較早,要參加選拔的學校這個暑假要加班趕工了。
- 教育部 105 年「資訊科技融入教學創新應用團隊」選拔活動實施計畫。
- 明志國中:
- 教育部104年度『資訊科技融入教學創新應用團隊」的優勝團隊,可再參加105年度的嗎?
- 米倉國小:
- 可以再參加,但是教學模式必須不同於去年度,也就是說,還是得認真的做才行。
- 明志國中:
- 國中學生不比國小學生好管束,三民高中也有國中部,不知在行動學習上,如何應用平板電腦?
- 三民高中:
- 本校平版電腦主要應用在音樂課上,一人一機,當鍵盤、當敲擊樂器用。
- 明志國中:
- 三民高中行動學習活動主要是應用在藝文領域上。